深圳离婚律师logo

董全绒律师:15986761472

首席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3

联系律师

    深圳董全绒律师

    咨询电话:15986761472
    微信咨询:手机号即微信号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25楼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附近地铁站:地铁二号线(蛇口线)岗厦北站B出口。

     

深圳离婚律师: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吗

时间:2020-04-11 15:15:10

债权人在通过法律诉讼来要回债权的时候,为了避免打官司途中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情况,就申请了财产保全。在申请了财产保全之后,债权人觉得一旦债务人将来破产或是需要拍卖资产自己是有优先受偿权。跟着深圳离婚律师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一、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吗

申请人对保全的财产无优先受偿权,在债务人没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时,应同其他债权人共同按比例参与对保全财产的分配。

二、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均应中止执行的批复》中明确:“已经查封的财产在被执行人被宣告破产时,都要列为破产财产,由所有债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分配,而不能优先执行给采取查封措施的债权人。

其实债权人在遇到了对方不还钱的时候,最好是通过法律诉讼来打官司的话,最好也是能够第一时间就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对自己会更加有利。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债权人希望能够获得优先受偿权的时候,可以找深圳离婚律师网专业律师提供支持。

深圳离婚纠纷律师464